发新话题
打印

个体工商户的好消息!

本主题由 qw138 于 2008-8-23 10:53 审核通过

个体工商户的好消息!

   征收了20多年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,将从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。

  

      “管理费征收当时是为了加强对个体户的管理、限制,同时弥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的不足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进表示,那时的个体户属于高收入者,征收“两费”也起到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。现在,我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,国家鼓励个体经济发展,继续征收“两费”已不合时宜,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也已经成为就业再就业的障碍。同时,个体商户已经向国家纳税,再交纳“两费”,涉嫌税赋不公。

  财政部昨日也表示,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,将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,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。同时,也有利于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。

 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征收的行政收费项目。“两费”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,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。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,主要是维护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,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。

  记者了解到,不同城市目前个体工商户缴纳管理费标准不一,少则几十元,多则上千元。全国每年“两费”征收规模约为100亿至120亿元。2005年,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《关于治理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、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》中,要求取消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、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。目前除北京、天津等地,全国大多数省市工商部门仍在收取管理费。

TOP

好,我也做生意去!
我很坏,但我很公平(对谁都坏)

TOP

果真是好消息啊,好好好!
聚散皆是缘~~~

TOP

TOP

发新话题